知识百科|GA/T 73-2015 机械防盗锁标准(六)
2017-07-04
7.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由下列四个组别组成:
a)A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全数检验;
b)B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抽样检验;
c)C组检验(周期):每半年进行一次;
d)D组检验(周期):每年进行一次。
7.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2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3检验顺序及项目
型式检验的序号、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不合格分类和出厂检验的分组按表8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