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百科|GA 374-2001 电子防盗锁标准(一)

GA 374-2001 电子防盗锁标准(一)

2017-07-03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技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普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常青、刘琳。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防盗锁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子信息及其载体作为“钥匙”,以电动方式控制机械锁定结构启、闭的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4208一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87.7一1986电子测且仪器基本安全试验

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t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电磁兼容试脸和侧t技术射颇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侧t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1电磁兼容试验和测t技术电压哲降、短期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A/T73一1994机械防盗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子防盗锁 thief resistant electronic locks

以电子方式识别、处理相关信息并控制机械执行机构实施启闭且具有一定防破坏能力的锁。

3.2 钥匙key

用来控制电子防盗锁进行启闭的信息或信息载体.

3.3 防护面 protection surface

电子防盗锁在实际使用中需要防护的、可能被工具破坏或被实施技术开启的结构面。

3.4 误识率fail indentlfy rate

用未授权钥匙完成开启电子防盗锁的概率。

3.5 安全级别 securlty grade

电子防盗锁按其技术指标的不同及自身防破坏能力的程度所划分的等级。

3.6 普通机械手工工具 common machine hand tools

普通机械手工工具包括凿子、楔子,螺丝刀、手锯、各种钳子、不大于3.6kg的打锤、不大于1.5 m长的各式撬棍和撬扒工具。

4产品的安全分级

产品按机械强度、环境试验的严酷等级.将产品的安全级别由低到高分为A、B两级。

5技术要求




5.5.4锁扣盒(板)强度

A级电子防盗镇镇扣盒应能承受3000N睁压力面不产生明显的饭性变形。

B级电子防盗镇懊扣盒应能承受g000N睁压力而不产生明显的喇性空形.

5.5.5识读装置和机械强度

其有键盘和/或人体生物特征和/或该卡器识读装,的电子防盗城.其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一1993中IP50的规定.在识读装置上旅加110N的睁压力.作用60s正负2s,不应产生水久变形和损坏.健盘的任一按键经过6000次的动作.该健不应产生故障和输入密码失效现象。


5.5.2锁舌(栓)强度

A级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栓)应能承受98ON的轴向静压力,所产生的缩进不应超过8mm。主锁舌(拴)承受147OX的侧向静压力后,锁应能正常使用。

B级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栓)应能承受3000N的轴向静压力,所产生的缩进不应超过smm。主锁舌(栓)承受600ON的侧向朴压力后,锁应能正常使用。

5.5.3手动部件强度

对闭锁后位于防护面的手动部件施加980N的静拉力和11.8 N * m飞的扭矩时,锁具不得开启.手动部件不应产生变形或损坏。

5.8抗干扰要求

5.8.1抗静电放电干扰

电子防盗锁应能承受8kV(接触)和/或15kV(空气)的静电放电试验。试验期间不应产生误动作或功能暂时丧失而能自动恢复,试验后工作应正常。

5.8.2抗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

电子防盗锁应能承受颇率范围为80MH:~1000MH:(调制频率为1kHz,调制度为80%)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试验,试验场强为10V/m。试验期间不应产生误动作,试验后工作正常。磁卡、IC卡、TM卡应具有上述条件下的抗电磁干扰能力,试验后不应产生数据变化或失效.

5.8.3抗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

当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电子防盗锁应能承受0.5kV、重复频率为5kHz的电快速瞬变脉冲干扰试验,试验期间不应产生误动作,试验后工作正常。

5.8.4抗电压暂降干扰

当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电子防盗锁电源应能承受电压降低30%、25个周期的试验要求,试验期间不应产生误动作,试验后工作正常。

5.9安全性要求

5.9.1绝缘电阻

电子防盗锁电源插头或电源引人端子与外亮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下,不应小于100MO,湿热条件下不应小于10M欧姆。

5.9.2泄汤电流

采用交流电源供电的产品,受试样品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机壳对大地的泄润电流应小于5mA。

5.9.3抗电强度

电子防盗锁电源擂头或电源引人端子与外壳或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应能承受表3规定的50 Hz:交流电压的抗电强度试验,历时10 min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5.9.4非正常操作

电子防盗锁工作在最严酷的非正常电路故障状态下,应无燃烧和/或触电的危险。

5.9.5阻姗

对于采用塑料材料作为电子防盗锁的外壳或配套装置,其塑料外亮经火焰嫩烧5次,每次55,不应起火。

5.9.6过压运行

电子防盗锁在主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的115%过压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5.9.7过流保护

电子防盔锁应具有过流保护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a)用交流电源供电的电子防盗锁,在电源变压器初级应安装断路器或保险丝,其规格一般不大于产品额定工作电流的2倍,

b)对要求用户安装的所有引线,应有明确的标识;当无标识时反接或错接引线,应能自动保护使产品不致于损坏。

5.10稳定性要求

电子防盗锁在正常大气下连续加电7天,每天启、闭不少于30次,产品应能正常工作,不出现误动作。

5.11耐久性要求

电子防盗锁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载电流的情况下,进行3000次的锁具启、闭操作,不应有电的器件损坏,也不应有机械零件的损毁和粘连故障。

5.12防技术开启要求

5.12.1正常工作的电子防盗锁在6.11.2规定的强磁场和强电场的作用下,不能出现开启现象。

5.12.2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技术手段实施技术开启,A级电子防盗锁在5min内不能被开启,B级电子防盗锁在10 min内不能被开启。

5.13防破坏报,功能

5.13.1当连续三次实施错误操作时,电子防盗锁应能给出声/光报警指示和/或报替信号输出。

5.13.2当防护面遭受外力破坏时,电子防盗锁应能给出声/光报普指示和/或报警信号输出。

5.14安装要求

电子防盗锁应便于安装,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有要求,技术工人按照使用说明书应能顺利安装。安装方法应保证电子防盗锁的防护能力不降低,特别是防破坏和防技术开启能力不能降低。